各学院:
根据《无锡学院学校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锡院〔2021〕63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2025-2026学年学校特等奖学金评定工作,确保评定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参加学校特等奖学金评选的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模范遵守和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身心健康,体质测试成绩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免测学生除外);
4.勤奋学习,成绩优良;
5.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上一学年曾获校级或校级以上奖励。
6.评定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名列同一年级同一专业50%之前。
(二)凡评定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评奖资格:
1.未注册;
2.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学校处分未解除或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正在调查处理之中;
3.必修课程有不及格科目;
4.必修课加权平均分<70分。
二、评审方式与名额分配
1.采用“差额评审、公开展示”方式进行;
2.本学年我校特等奖学金名额共50个,具体名额见《2025-2026学年特等奖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1)。
三、评审程序
特等奖学金评审分为学生申报、学院审核、学院差额公开评审、结果公示等环节,具体安排如下:
(一)学生申报及学院审核
1.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填写《特等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所需全部证明材料;
2.学院汇总申请材料,集中进行资格审查、材料鉴定;
3.学院依据学校奖学金评审相关文件和通知精神,结合本院相关规定开展初审工作;
4.初审结果应报学院领导集体审议后确定;
(二)学院公开差额答辩及评审(10月22日前)
1.通过学院初审和资格审核的候选学生,全部参加学院公开差额答辩评审;
2.候选学生按抽签顺序依次上台展示答辩(每人展示时间由各学院自定)。评委根据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精神风貌、现场效果等方面进行评分;
3.各学院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获奖学生建议名单在上报学生工作处之前,应事先通过学院橱窗和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充分征求师生意见。
(三)结果确认(11月初)
学生工作处汇总各学院推荐名单,形成特等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若公示期间无异议,学生工作处将报请学校审定后公布最终结果。
四、申报材料注意事项
1.《特等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基本情况”和“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填写,其他各项必须由学院填写。
2.表格中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成绩排名的范围统一为同一年级同一专业,且必须注明评选范围的总人数。
3.“申请理由”栏应以第一人称填写,内容要求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各个方面的情况。
4.“推荐理由”栏由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填写,字数控制在150字以内,需对该生进行简明扼要的评价。
五、材料报送
(一)各学院材料提交(10月22日前)
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将以下材料的电子版及纸质版(需学院领导签字并盖章)报送至学生工作处:《特等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特等奖学金拟评学生推荐汇总表》、学院特等奖学金评定工作总结(含学生申请情况、资格审查、遴选方式、公示<橱窗公示照片、公示网址及网站截图>、评审结果等全过程情况)。
(二)获奖学生事迹材料上报(11月10日前)
获奖学生需撰写“优秀事迹材料”,内容包括:征文标题、个人简介(150字以内)、事迹正文(2000字左右,以第一人称行文)、师长点评(100字以内)、生活照和证件照各1张。格式规范:标题黑体小二,正文宋体四号(含作者姓名、所在学院及班级),全文行间距固定值28磅。各学院需以学院为单位将电子版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处。
六、注意事项
1.信大直通车学生和转专业学生在原学院原专业参评。
2.原则上各学院应根据2023、2024、2025三个年级学生人数合理进行分配名额。
3.学校特等奖学金的评选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召开专题学工例会,研讨相关内容,规范、高效开展此次评选工作。奖学金评审关系着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作,明确专人负责,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和遴选。
4.各学院要以特等奖学金评定和发放为契机,组织开展公开答辩会、事迹报告会、交流讲座等形式多样的先进典型宣讲活动,引领广大学生健康成长。
特等奖学金评审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学生工作处联系。
联系人:何老师
电话:0510-80560050
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410
学生工作处
202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