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宿舍自习室管理,优化资源配置,营造有序、高效、整洁的宿舍自习环境,助力优良学风建设,结合学校宿舍分布、各二级学院学生规模及实际需求,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以学生为中心,坚持公平公正、按需分配、长效管理、全员共享的原则,由各学院承担宿舍自习室日常管理的主体责任,按住宿人数、楼栋分布就近划分管理责任;自习室面向本楼栋全体学生开放,学院仅负责管理,构建学校统筹、学院主导、学生参与、全员共享的长效管理机制。
二、分配方案
宿舍楼 |
负责学院 |
李园01 |
自动化学院 |
李园02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李园03 |
交通与车辆工程学院 |
李园04 |
物联网工程学院(计算机与软件学院) |
李园05 |
数字经济与管理学院 |
李园06 |
自动化学院 |
李园07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李园08 |
交通与车辆工程学院 |
李园09 |
数字经济与管理学院、应急管理学院 |
李园10 |
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学院 |
李园11 |
物联网工程学院(计算机与软件学院) |
桃园01 |
传媒与艺术学院 |
桃园02 |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
桃园03 |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
桃园04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梅园01 |
大气与遥感学院 |
三、管理职责
(一)学生工作处
1.统筹协调:负责全校宿舍自习室资源统筹,制定分配方案、管理细则。
2.监督考核:定期检查、考核各学院管理落实情况。
(二)二级学院
1.主体责任:各学院承担所负责自习室的管理主体责任,明确责任教师与学生管理队伍,做好工作台账。
2.日常管理:落实值班制度,维护自习秩序,制止占座、喧哗、进食、违规用电等行为。
3.信息报送:与一站式学生社区相结合,做好学风建设等主题宣传。
四、相关要求
(一)开放时间
每日6:30—23:00,节假日如需调整,由学院提前报学生工作处备案。23:00宿管准时清场、断电、锁门。
(二)座位管理
1.实行 “一人一座、先到先得”,离开超过2小时视为占座,管理人员可清理物品。
2.自习室开放期间学生可放置学习用品,不得占用旁边座位,当晚离开时,自行带走个人物品。
(三)安全管理
1.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2.值班人员每日巡查门窗、水电、消防设施,发现隐患立即上报。
3.学生妥善保管个人财物。
(四)设施管理
1.设施故障由学院登记报学生工作处,转后勤维修。
2.人为损坏设施须照价赔偿。
3.学院定期检查,建立维护台账。
学生工作处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