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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宿舍自习室管理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6-03-30点击数:

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宿舍自习室管理,优化资源配置,营造有序、高效、整洁的宿舍自习环境,助力优良学风建设,结合学校宿舍分布、各二级学院学生规模及实际需求,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以学生为中心,坚持公平公正、按需分配、长效管理、全员共享的原则,由各学院承担宿舍自习室日常管理的主体责任,按住宿人数、楼栋分布就近划分管理责任;自习室面向本楼栋全体学生开放,学院仅负责管理,构建学校统筹、学院主导、学生参与、全员共享的长效管理机制。

二、分配方案

宿舍楼

负责学院

李园01

自动化学院

李园02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李园03

交通与车辆工程学院

李园04

物联网工程学院(计算机与软件学院)

李园05

数字经济与管理学院

李园06

自动化学院

李园07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李园08

交通与车辆工程学院

李园09

数字经济与管理学院、应急管理学院

李园10

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学院

李园11

物联网工程学院(计算机与软件学院)

桃园01

传媒与艺术学院

桃园02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桃园03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桃园04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梅园01

大气与遥感学院

三、管理职责

(一)学生工作处

1.统筹协调:负责全校宿舍自习室资源统筹,制定分配方案、管理细则。

2.监督考核:定期检查、考核各学院管理落实情况。

(二)二级学院

1.主体责任:各学院承担所负责自习室的管理主体责任,明确责任教师与学生管理队伍,做好工作台账。

2.日常管理:落实值班制度,维护自习秩序,制止占座、喧哗、进食、违规用电等行为。

3.信息报送:与一站式学生社区相结合,做好学风建设等主题宣传。

四、相关要求

(一)开放时间

每日6:30—23:00,节假日如需调整,由学院提前报学生工作处备案。23:00宿管准时清场、断电、锁门。

(二)座位管理

1.实行 “一人一座、先到先得”,离开超过2小时视为占座,管理人员可清理物品。

2.自习室开放期间学生可放置学习用品,不得占用旁边座位,当晚离开时,自行带走个人物品。

(三)安全管理

1.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2.值班人员每日巡查门窗、水电、消防设施,发现隐患立即上报。

3.学生妥善保管个人财物。

(四)设施管理

1.设施故障由学院登记报学生工作处,转后勤维修。

2.人为损坏设施须照价赔偿。

3.学院定期检查,建立维护台账。

学生工作处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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