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8-12-13点击数:

各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学院研究决定,现就2018-2019学年学费减免工作通知如下:

一、减免对象

纳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的“建档立卡”家庭子女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生活俭朴,无铺张浪费等不良生活习惯;

5.学习刻苦,学习成绩良好;

6.2018-2019学年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特殊困难。

三、申请材料

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特殊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

2.证明材料复印件,由国务院扶贫办统一监制各县负责制发《扶贫手册》等,其中《扶贫手册》复印件需要加盖所在县市扶贫办公章。

四、办理流程

1.1214日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单位提出学费减免申请,并填写申请表,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2.1217日前,各单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对学生申请进行审核、评议,填写初审意见,意见需对申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做出详细评价,同时填写2018-2019学年特殊困难学生学费减免汇总表(附件2,以下简称汇总表)。汇总表、申请表经各单位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名后,于1218日前报送院学生工作处,电子版通过奥蓝消息发送。

3.1218日前,院学生工作处汇总各单位初审意见、财务部门学费数据,审核、确定全院学费减免学生名单和减免金额,报院领导审批。

五、工作要求

1.学费减免工作关系到我院特殊困难学生群体的切实利益。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结合“建档立卡”家庭子女摸底情况和近期困难生认定结果,切实做好申请组织、初审和材料报送等工作。

2.各单位要加强对获减免学生的教育和管理,鼓励他们正确面对困难、勇于战胜困难,引导他们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指导他们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

 

联系人:林老师,电话:0510-80560041

特此通知。

附件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特殊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

附件22018-2019学年特殊困难学生学费减免汇总表

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1213

无锡学院版权所有  苏ICP备2022009636号-1 苏ICP备08108488号-1 地址:无锡市锡山大道333号   邮编:214105  电话:0510-8056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