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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2-2023学年学校特等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3-10-17点击数: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关于做好我校2022-2023学年学校特等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模范遵守和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身心健康,体质测试成绩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免测学生除外);

4)2022-2023学年学习成绩优异;

5)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上一学曾获校级或校级以上奖励。

二、评审方式与名额分配

1.以“差额评审、公开展示”方式进行;

2.本学年我校特等奖学金可评43名,按照1:1.3的标准设置差额指标

三、评审程序

特等奖学金评审分为学生申报、学院审核推荐公开评审、结果公示、学校审定和发文奖励等步骤,具体安排如下:

1.学生申报及学院审核推荐

1)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填写《特等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所需全部证明材料;

2)学院汇总申请材料,集中进行资格审查、材料鉴定;

3)学院应依据学校奖学金评审相关文件和通知精神,结合本院相关规定开展初审工作;

4)初审及推荐结果应报学院领导集体审议、确定;

5)初审结果必须通过学院网站和橱窗公示,要求公示附件3全部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

2.公开差额答辩评审

通过资格审核的候选学生,全部参加公开差额答辩评审。按照候选学生各学院名额测算,将候选学生按照学院分为6组进行差额答辩评审候选学生按抽签顺序依次上台展示答辩,每人展示时间为4分钟。评委根据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精神风貌、现场效果等方面进行评分。

3.结果公示10月25日前)

根据展示答辩评分结果形成特等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名单在全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若无异议,报请领导审定后确定为2022-2023学年学特等奖学金获奖名单。

5.表彰及奖励

对特等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发文公布并予以奖励。获奖学生需撰写“优秀事迹材料”(包括:个人简介150字以内;事迹正文2000字左右,第一人称行文;师长点评:100字以内生活照和证件照各1张),学院负责老师核实无误后,11月17日前报送学工处。

(五)申报材料注意事项

1.“基本情况”和“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填写,其他各项必须由学院填写。

2.表格中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统一为同一年级同一专业,且必须注明评选范围的总人数。

3.“申请理由”栏应以第一人称填写,内容要求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各个方面。

4.“推荐理由”栏由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填写。字数控制在150字以内,需对该生进行简明扼要的评价。

(六)其他注意事项

1.信大直通车学生和转专业学生在原学院原专业参评。

2.原则上各学院应根据2020、2021、2022三个年级学生人数进行合理分配

3.请于10月25日17:00前将《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特等奖学金候选学生推荐汇总表》(学院领导签字并盖章)报送至学工处。

4.学校特等奖学金的评选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召开专题学工例会,研讨相关内容,规范、高效开展此次评选工作。奖学金评审关系着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作,明确专人负责,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和遴选。各学院要以特等奖学金评定和发放为契机,组织开展公开答辩会、事迹报告会、交流讲座等形式多样的先进典型宣讲活动,引领广大学生健康成长。

特等奖学金评审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学生工作处联系。

联系人:徐老师

电话:0510-80560050

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410


学生工作处

202310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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