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是毕业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等各种情况的综合反映,也是毕业生档案材料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填写规范,符合学生档案管理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指导,准确填写
各学院5月12日17点之前派专人到大学生活动中心411办公室领取《登记表》发放给毕业生。各学院要认真对待,指导毕业生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填写个人的基本信息、自我鉴定等栏目,确保信息准确、真实、完整。具体填写规范可参考《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填写指南》(见附件1),毕业班辅导员务必用红笔制作一份纸质模板给毕业生作为参考。
二、严格审核,规范评定
各学院认真细致做好《登记表》的审核,确保学生填写所有信息填写规范、完整、真实、准确。各学院对登记表内容进行全面审核无误后,按填写模板如实、规范填写系级组织意见并由学院院长签字。
三、及时收齐,按时报送
各学院要将本学院所有毕业生《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及时收齐汇总,并于6月8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到学工处加盖“同意”的章,再自行到党委办公室审核加盖学校公章。具体盖章时间根据各学院实际情况而定。
学生工作处就业指导中心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