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年级: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增强当代大学生的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大力开展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教助中心〔2021〕24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苏教办助函〔2021〕5号)的文件精神,我院将开展2021年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任务
诚信教育主题活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学生资助工作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资助育人,增强当代大学生的诚信意识和责任担当。要坚持把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作为学生资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加强对借款学生的诚信教育、感恩教育、励志教育,引导他们珍爱信用、理性消费,提高借款学生的征信意识、风险意识和感恩意识,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和价值观,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
二、活动时间
2020年5-6月
三、活动内容
(一)资助诚信演讲比赛
面向全体在校本科生,特别是要鼓励受资助的学生积极参加,讲述自己或者身边人在国家资助关怀下,讲诚信、懂感恩、励志成才的故事。
本活动由轨道交通学院承办,详细内容另行通知。
(二)资助诚信舞台剧大赛
参赛对象:各二级学院至少推荐1个参赛团队(最多不超过3个)
比赛要求:
(1)作品应以资助诚信教育为主题;
(2)作品内容应积极健康,具有教育意义,传播正能量;
(3)作品题材不限,可通过话剧、小品、音乐剧或舞蹈剧等多种形式在舞台上呈现出来(要求原创剧本,作品力求新颖有创意);
(4)作品表演时间严格控制在10分钟以内;
(5)各二级学院于5月10日前报送参赛报名登记表和参赛剧本电子版。
(6)正式比赛时间另行通知。
(三)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诚信教育活动
1.生源地贷款预申请和续贷声明填写
积极做好我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贷款)预申请工作和继续申请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学生需填写续贷声明工作。
2.组织2021届贷款毕业生开展毕业确认
毕业确认,是指贷款学生在毕业离校前,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向经办银行确认其贷款本金、利率、期限、还贷起始日与终止日等关键信息,以提醒学生诚信履行还本付息义务。
3.贷款学生诚信教育
开展一次专题讲座或主题班会。结合各二级学院实际和贷款学生特点,由二级学院负责贷款工作的领导或辅导员老师,在本院贷款学生中开展一次“贷款政策与征信知识”线上专题讲座,重点讲解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和申贷流程,培训支付宝和在线服务系统的使用方法,宣传个人征信知识,使贷款学生了解贷款政策,增强诚信意识和征信观念,为个人发展铺下良好的信用基石。
(四)二级学院特色活动
各二级学院可将诚信主题教育与校园文化建设、班级建设、社会实践等活动相融合,通过举办知识竞赛、摄影大赛、图片展、征文比赛(有意向开展这四类活动的二级学院请在4月30日16:00前告知孟艳芳)等多种形式开展具有学院特色的主题教育活动,普及征信知识、金融知识、预防金融诈骗电信诈骗和违法高利贷等方面的知识,切实提高大学生征信意识、金融安全防范意识,使学生充分认识到诚实守信、理性消费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引导学生树立诚实守信的价值观和科学理性的消费观。调动学生参与热情,强化育人效果。
四、活动要求
1.诚信教育主题活动是教育部专门发文部署的一项常规性工作。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依据本通知精神,统筹制定全院活动方案,加强分工协作,明确专人负责,积极动员广大学生特别是贷款学生积极参与到各项教育活动中。
2.活动中,各二级学院在落实好各项具体活动的同时,及时宣传报道各项活动的开展情况,综合运用学生工作处网站、学院官网等宣传平台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营造诚信育人氛围。
3.活动后,各学院要及时总结活动的特色做法、成效、存在问题以及下一步改进措施,并报送活动总结材料,具体材料包括:2021年诚信教育开展情况统计表;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展现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内容、具体时间、学生参与情况、取得的成效等,要求短、实、新;照片以JPG格式报送。请各学院于6月10日前将此次诚信教育活动总结材料报送至孟艳芳老师(行政楼419)。
联系人:孟艳芳
联系电话:0510-80560050
学生工作处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