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重塑心秩序 青春再启航——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江苏行”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苏教学函﹝2023﹞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引导,经研究,决定开展“重塑心秩序青春再启航”心理健康主题教育月活动。
一、活动主题
重塑心秩序青春再启航
二、活动时间
2020年3月下旬——6月上旬
三、主办单位
学生工作处
四、活动内容
(一)心理剧决赛
1.活动时间:3月29日
2.活动对象:初赛入围组
3.活动地点:大礼堂二楼报告厅
(二)鼓圈团体减压活动
1.活动时间:4月12日
2.活动对象:全校学生
3.活动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301
(三)人际交往团体心理辅导
1.活动时间:4月19日、4月26日
2.活动对象:全校学生
3.活动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301
(四)正念冥想团体心理辅导
1.活动时间:4月下旬-5月中旬
2.活动对象:全校学生
3.活动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301
(五)“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海报”征集活动
1.活动时间:3月31日-4月21日
2.活动对象:全校学生,以学院为单位报送。
3.奖项设置: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优秀奖若干。
(六)枕头大战
1.活动时间:5月上旬
2.活动对象:全校学生
3.活动地点:待定
(七)心理健康知识竞赛
1.活动时间:5月中旬-6月上旬
2.活动对象:全校学生
3.活动地点:待定
(八)心理健康系列讲座
活动时间:4月中旬-6月上旬
活动对象:全校学生
活动地点:待定
(九)学院特色活动
除全校范围活动外,各二级学院至少举办(学院间可联合开展)一次及以上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活动时间须在3月下旬至6月上旬间,主题和内容自定。
五、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宣传。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结合本次心理健康教育月活动,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学生对心理健康的认知水平。
2.积极组织,多方联动。请各学院积极争取社会资源支持,加强家长、社会与校互动,形成关爱大学生心理健康的合力。
3.认真构思,突出特色。各学院应结合本学院学生的心理状况,围绕相关主题自主开展切合学生需求的特色活动。
4.整理材料,注重总结。各学院在活动中要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要注意收集活动开展的文字、图片、影像,6月12日前将活动总结及相关材料报学生工作处。
六、联系人
吴安莲:0510-80560045。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