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2022届“优秀毕业生”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学生先进个人评比方法规定的条件,认真组织开展评比工作。部分条件解释:
1.“至少两年均获得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这一条件务必严格遵守。
2.“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是指前三年体质测试全部及格(含免测、补测及格)。
3.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毕业生总数的30%。
二、请各学院按照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于3月11日前完成评选和公示,评选结果导入奥蓝系统“校优秀毕业生”栏目,学期为2021-2022-2(具体格式见附件1)。辅导员导入奥蓝流程:辅导员用户→学生管理→学期“2021-2022-2”→先进→校优秀毕业生→导入→“增加+覆盖记录”→上传文件,导入数据项。
各学院数据录入或导入完毕后,需在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评选结果通过奥蓝系统导出、打印,经学院领导签字后报送学工处。
三、请各学院于3月8日到行政楼417领取《优秀毕业生审批表》。
联系人:杨舒珺
联系电话:80560054
办公地点:行政楼417
附件1:2022届“优秀毕业生”拟评名单
学生工作处
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