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无锡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学生集体评选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3-04-25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市教育局团市委关于评选2023年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学生集体的通知》,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挥优秀学生榜样引领带动作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现在全校范围内评选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市级先进学生集体,具体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对象

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范围和对象为全体在校学生;先进学生集体的评选范围和对象为各级各类学校学生集体。

二、评选条件

1.无锡市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品德表现突出,学习成绩优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道德实践活动、社会公益劳动、志愿服务活动、见义勇为等方面有突出事迹的优先推荐;曾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优秀学生干部必须是现任学生会和团委成员、班干部、团干部、学生社团负责人,积极向上,学习认真,成绩优良,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曾获得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三年内曾获得“无锡市三好学生”“无锡市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不再参评。

2.无锡市先进学生集体评选以班级为主,也可以是学生会、团组织、学生社团等,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健康向上的集体氛围和较强的凝聚力,成员团结和谐、互爱互助,整体素质好,各方面成绩突出;曾获得校级以上先进学生集体荣誉称号。

三年内曾获得“无锡市先进学生集体”荣誉称号的,不再参评。

三、评选方法及要求

各学院按照学院确定的名额进行分配。推荐具体情况见(附件1)。

1.评选程序:各学院应按照分配名额上报学工处预审。

2.有关要求:

(1)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学生集体是一项重要工作,各学院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把关,确保评选出来的对象具有先进性和示范性。

(2)各学院上报推荐名单时,应附下列材料:推荐表(附件2-3)、汇总表(附件4)和评审汇总表(附件5-6)的电子版和纸质版。

请各学院于4月28日中午12点前上报相关材料,逾期视为放弃名额。

联系人:邹老师,电话:0510-80560041。

附件1:2023年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学生集体名额分配表

附件2:2023年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

附件3:2023年市级先进学生集体推荐表

附件4:2023年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学生集体推荐名单汇总表

附件5:2023年无锡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审汇总表

附件6:2023年无锡市先进学生集体评审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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