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0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0-04-23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年级办公室:

接上级通知,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省教育厅和共青团江苏省委今年继续在全省高校开展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院2016级、2017级、2018级在籍学生和班集体

二、评选名额

1.省教育厅下达我院的指标为“省先进个人”15人,“省先进班集体”6个。

2.本次省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采用差额评选的办法,参考年级人数比例,“省级先进个人”各年级共推荐19名候选人,差额4名,具体推荐名额如下:

年级

推荐人数

16

4

16

5

17

3

18

7

合计

19

 

3.先进班集体候选班级由各二级学院、年级办公室在2018-2019学年校级先进班集体(见附件1)中推荐。未获得校级先进班集体的不予推荐。

二、评选标准及程序

(一)“三好学生”应在连续两次被评为院系级以上“三好学生”中产生,“优秀学生干部”除了应具备上述“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外,还应担任班级、党团支部和院系学生会主要干部 “先进班集体”应在校级先进集体中产生。对积极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集体和个人,符合基本条件的,应重点考虑,优先推荐。

(二)各二级学院、年级办公室要按照《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比办法(试行)》规定进行评选和推荐,坚持标准,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推荐先进个人候选人时作为“三好学生”推荐或作为“优秀学生干部”推荐由各二级学院、年级办公室自定。

(三)各二级学院、年级办公室在民主评选、推荐的基础上,将拟推荐候选人和候选班级名单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430将推荐上报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推荐表(见附件2),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审汇总表(见附件3),以及参评个人和集体的事迹材料(模板见附件4)报学工处,逾期不报作弃权处理。

(四)本次省级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采用差额评选的办法,在各二级学院、年级办公室推荐的基础上,学工处、团委将组织专家根据评比条件和省教育厅下达的指标(先进个人15人,先进集体6)进行差额评审,研究决定最终推荐名单并报院领导审阅,审阅后的名单和事迹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审批。

附件12018-2019学年校级先进班集体名单

附件2: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推荐表

附件3: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审汇总表

附件4: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事迹材料模板

 

学生工作处、团委

202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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