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人员考核办法以及学生工作实际情况,现将2022年辅导员岗位考核及优秀辅导员评选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和评选对象
全体辅导员,其中参加工作不满一年、当年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所带学生人数少于100人的辅导员本年度只考核不定级,不参加优秀辅导员的评选。
二、考核和评选原则
(一)考核坚持“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
(二)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
(三)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和评选程序
(一)考核数据填报
全体辅导员在12月15日前完成《辅导员考核数据填报汇总表》(附件1)填写和相关支撑材料的收集,并上报学工处。学工处负责对相关数据进行审核。
(二)学生测评
各学院组织学生在12月15日前完成辅导员网上测评。学生对辅导员测评的参与率不得低于80%(学生参与率大于等于50%且小于80%的,测评得分按实际得分的50%计;学生参与率小于50%,测评得分按零分计)。学生测评分占最终得分的30%。
(三)二级学院考核
辅导员所在二级学院成立辅导员考核小组,对辅导员进行考核。考核小组组长由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担任,组员包括专职教师、其他行政人员和班主任。二级学院考核得分占最终得分的30%。各学院12月20日前完成二级学院测评表(附件2)并上报学工处。
(四)业绩考核
学工处根据辅导员平时工作表现和《辅导员考核数据填报汇总表》中的数据,对辅导员进行业绩考核。业绩考核占最终得分的40%。
(五)辅导员工作展示及专家现场测评
符合优秀辅导员参评条件,且学生测评、二级学院考核和业绩考核三项总分前40%的可参加现场答辩展示,学工处组织专家现场打分,得分作为复加分计入总分。
四、考核结果
学工处汇总学生测评、二级学院考核、业绩考核三项得分和现场展示情况拟定考核等级,上报学院决定。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考核优秀人数控制在符合参评条件人数的30%以内。
各等级考核标准如下:
优秀:坚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清正廉洁,精通业务,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勤奋敬业,团结协作,有改革创新精神,能满负荷高质量地完成受聘岗位职责所规定的工作任务,成绩突出。
称职: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熟悉业务,工作积极,工作量饱满,较好地完成受聘岗位职责所规定的工作任务。
基本称职:能遵纪守法和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参加学校的各项政治业务学习和集体活动,但思想政治素质一般,工作能力较弱,工作量不饱满;能基本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但工作不主动责任心不强,存在少量的差错失误。
不称职: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不能按要求完成受聘岗位职责所规定的工作任务;或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失误;或有违纪违法行为,造成不良后果。
考核优秀者给予一次性奖励并颁发证书,不称职者相关情况报备组织人事处。
五、有关说明
测评通过奥蓝学生版进行,请各学院组织辅导员在奥蓝的“班级信息”中查看辅导员信息,确保与本人目前所带的班级相一致,如果不一致,请务必在学生测评前修改完毕。
学生操作步骤如下:(1)选择“辅导员评测”;(2)当前学期选为“2022-2023-1”;(3)点击左侧“辅导员评测”;(4)阅读关于学生参加辅导员岗位考核的注意事项;(5)点击“下一步”;(6)输入各项分值;(7)点击“增加记录”。学生网上打分截止时间为12月15日24:00。
学生工作处
2022年12月8日